刘縯和普通的兵卒同吃同住,在一次意外遇刺之后,他平素一向大大咧咧的性格终于得到了收敛,每夜枕着竹枕睡觉,一旦有声响,就可以轻松醒来。

营帐外,他刚刚换上了甲胄,却忘记了披上保暖用的大氅,直接就独身来到了营帐外。兵卒跪地行礼道:“大将军。”

刘縯颔首答礼,说道:“军营之中,你们不必多礼。按我的吩咐去简牍,找一个识字的把天幕上的文字原原本本的全部记录下来。”

末了,他又补充了一句:“等等,三郎呢,把三郎找来,与我的主帐内共谋事。”

然而这个时候的刘秀却依旧仰望着天幕,有些惊异的看着天幕之人书写所用的并不是简牍,似乎是丝绢?

不对,随着天幕之人轻轻吹干了写好的字迹,又将其轻轻提起。

刘秀突然发现,此物竟然比丝绢更加柔软、轻薄,他低声喃喃:“果然,非凡间之物。天人所用的书写之物,竟然是这般……不同寻常,非凡间所能有之。”

【正好新学了书法,就用这个当我们今天的背景吧,在大家面前献丑了。】

“偏将军,将军找您过去议事。”

兵卒自然是先去了刘秀的营帐,发现找不到他,无法复命。正在焦急之时,却发现了在前面直直矗立的刘秀的身影才放下心来。不过,刘秀似乎没有看见他,低唤了好几次,才终于换来应答。

由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前来报信的兵卒反复说了几遍,刘秀才倏然的地抬起头来说道:“哦,秀一时未查,长史劳心了。长兄找我?秀马上就去,烦劳史通报了。”

报信的兵卒哪敢应下,只说:“不劳烦,不劳烦。哪敢在偏将军面前劳累啊。”又是简单的寒暄了几句,刘秀才动身过去。

起兵的这一年时间里,刘秀为人谦恭,与兵卒和睦,在战场上却很有勇气,颇为受到大家的尊崇,于是更加相信了那个天命之子的谶语。

【邓禹,此人早在刘秀在长安太学学习时,就已经与刘秀交好。据说他时年十三岁时就可以通诵诗篇,并且到了太学游学,并且与当时的二十岁刘秀作为同窗……】

刘縯原本情绪高涨,虽然起义之初,借着刘秀天命的名义,各地的百姓都愿意追随于他,然而兵卒好充,良将难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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